深圳通充值後不提供整整合負債額發票
  北京上海都有發巴里島票,且北京交通卡的支付領域更廣!
  文/圖 羊城晚報記帛琉者 蔣琳莉
  深圳通充值後拿不到發票已被網友詬病多年,近日更是在深圳本地論壇上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深圳通”公司此前以國家及深圳市地稅局的相房屋貸款關規定為理由,回覆稱“因充值是預存款行為所以不提供發票”,建議持卡人在乘坐公交、地鐵或在便利店購物時再索取發票。
  10日,羊城晚報記者對比查詢北上廣三大城市交通卡充值細則後發現,廣州的“羊城通”在充值時同樣不提供發票,但是北京的“市政交通一卡通”和褐藻醣膠“上海公共交通卡”在充值環節都提供發票,而且北京交通卡的支付領域遠廣於廣深兩地的交通卡。
  拒給理由:預存款未進入消費環節
  對於每日乘地鐵通勤的深圳市民而言,想拿到發票報銷並不容易。因為在給“深圳通”充值時,並不能獲得整額發票,只能在每次乘完地鐵後,在地鐵站窗口領取面值幾元的發票。“出閘後要專門跑到窗口去要票,為了要幾塊錢的發票,有時要排隊等上好幾分鐘!”深圳市民楊先生的公司每月可以報銷300元交通費,主要靠地鐵出行的他覺得取地鐵發票實在麻煩。
  “用深圳通不就是為了方便嗎,為什麼不能在充值時一次性給發票?”一位網友也發帖質疑道。深圳通公司則回應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准開具發票”,因“深圳通”充值款在充值時不作為深圳通公司經營收入,充值款僅為預存款,因此不得提供發票。
  羊城晚報記者查閱廣州“羊城通”主頁後發現,羊城通公司也明確稱該公司不提供充值發票,理由也是充值款項僅作為電子錢包的預存款,並未進入消費環節,市民若需發票,可在消費時向相關服務商索取。
  律師說法:不給發票涉嫌偷稅漏稅
  以預付款為由不給充值發票是否合理?金卡深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興彬10日回覆記者稱,在沒有建立退費機制的情況下,充值已經形成了消費行為,相關收款單位應該提供發票。
  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充入“深圳通”的金額只有在退卡時才能予以退還,在正常使用期間,充入卡內的金額只能消費,不能像銀行卡內餘額一樣可取出。
  “深圳通公司應該做好各服務商之間的協調工作,不能將這個責任推給消費者。”張興彬認為充值後應由充值單位提供發票,或者持卡人消費後可根據消費記錄定期打印發票。
  拿不到充值發票除了報銷會受困擾外,網友還質疑“深圳通”是在故意避稅。張興彬介紹,發票與稅務部門聯網,開具發票能減少偷稅漏稅的行為;如果不開發票,的確留有偷稅的可能性,要防止此類行為發生,只能依靠單位的誠信經營和稅務部門的審查。
  北京經驗:退款時需退還發票
  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給同樣具有“預存款”功能的交通卡充值,在北京和上海這兩大城市卻能獲取發票。上海“公共交通卡”與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客服均向記者表示,不論是在地鐵站還是便利店等充值點充值,都可獲得相應面值的定額發票。
  北京和上海的交通卡是否也像深圳和廣州一樣,具有多家消費服務商呢?記者瞭解到,“上海公共交通卡”僅限於公交、地鐵、出租車、輪渡等公共交通領域的支付,不能運用於在便利店消費等小額支付;而北京的“市政交通一卡通”除了應用於交通、零售外,還可運用於餐飲、休閑娛樂、醫療服務等,支付領域遠廣於深圳和廣州。
  此外記者還瞭解到,為了應對預存款被退還的情況,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規定,用戶在辦理退餘額業務時,如果卡內餘額大於等於100元,需收回等額發票。
  網友熱議
  根本是在忽悠乘客
  szeternity:深圳通公司說充值不產生髮票.是混淆了充值業務收入發票和銷售商品收入發票的概念,同時也混淆了經營收入和經營成本的概念。
  zhengruiw02:希望深圳通公司能提供月結打印發票業務,類似於手機運營商等。
  天上有天使:深圳通報銷是很煩啊,每次坐車都要自己跑去拿票。這麼麻煩多少人會拿啊,這樣無形中不是偷稅漏稅嗎?
  眉橋:乘客可能為了領取兩三塊錢的發票而遲到,整個月的獎金都沒了,根本就是忽悠我們這些乘客,看準我們沒那個時間去和他們較勁。編輯: 鄔嘉宏  (原標題:交通卡充值廣深不給發票 預存款未進入消費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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